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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届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证件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1-06-02 信息来源:



为提升第二十七届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简称“兰洽会”)现场管理和证件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各类证件办理和使用,按照公安部门对大型展会活动证件管理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国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同意举办第二十七届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的通知》(国清组函〔2021〕22号)和公安部门对第二十七届兰洽会证件管理有关要求,本届兰洽会参会参展证件采用网上注册报名方式办理,并在展馆入口使用人脸识别系统,按照“统一报名、统一编印、归口负责、严格管理”的原则进行申报、制作、发放和使用。

二、证件制作

第二十七届兰洽会证件由组委会综合协调部统一设计制作,组委会安全保卫部监制,制证服务按政府采购和财政相关规定执行。

三、证件种类、使用范围及所需信息

(一)来宾证件

1.贵宾徽:副省(部)级以上领导,港澳台及享受副部级以上待遇的贵宾(外交使节)使用红色贵宾徽;各代表团团长(副省级以下),省内市州代表团党政主要领导使用蓝色贵宾徽。

2.嘉宾证:境内外500强企业代表、央企领导、省属国企领导,驻华使领馆人员,商会和促进机构代表,各级政府部门人员。需提供1寸彩色电子照片(白底)、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从事行业、身份证号或护照号。

3.代表证省内外从事投资、设计、开发、生产或者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代表,省内外市州非政府部门参会人员。需提供1寸彩色电子照片(白底)、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从事行业、身份证号或护照号。

4.采购商证国际知名商超、国内外进口商、经销商、商超、大型酒店、食品加工企业等专业采购商代表。需提供1寸彩色电子照片(白底)、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从事行业、身份证号或护照号。

5.参展证:参展商使用。每个标准展位2个,特装展示的108平方米以上每展区20个。本届兰洽会参展证分为展馆一楼、二楼及室外三种,主要以颜色区分,均需提供1寸彩色电子照片(白底)、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从事行业、身份证号或护照号。

6.记者证:参会的国内外记者使用。分红、绿两种(分类及使用办法详见证件背面使用说明)。需提供姓名、单位、身份证号或护照号、联系电话、1寸彩色电子照片(白底)。

(二)工作人员证件

1.指挥证:组委会领导与各工作机构负责人使用。

2.陪同团长证:指定接待单位负责接待陪同的领导使用。

3.工作证:组委会各机构工作人员、市州工作人员、及指定接待单位联络员使用(每个市州办理5张,每个指定接待单位办理1张)。需提供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1寸彩色电子照片(白底)。参加开幕式的工作人员,工作证必须粘贴开幕式贴花方可使用。

(三)车辆证件

1.接待车辆证:供兰洽会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工作机构负责人,省内承担接待任务、专业展览、专项活动的相关单位和部门,市州代表团及参会嘉宾所乘车辆使用。用于出入展馆、接待宾馆等。不能在开幕式时段进出开幕式现场区域,有效时间为2021年7月6日—13日。

2.开幕式车辆通行证:供参会贵宾、嘉宾,兰洽会组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市州代表团所乘车辆使用。只限在开幕式时段进出开幕式现场区域使用,有效时间为2021年7月8日。

(四)其他证件

1.安保证:供公安执勤人员使用。

2.志愿者证:供大会志愿者使用。

3.展馆服务证:供展馆服务人员使用。

4.布、撤展证:供参展单位布、撤展人员使用。

5.布撤展车辆临时通行证:供参展单位布展搭建、运输展品货车进出展馆使用,使用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7月13日。

四、证件办理

(一)各代表团请登录投资甘肃(网址:www.lanzhoufair.cn),2021年6月4日-25日期间网上填报信息(逾期网上不再受理),每位参会人员只能申请一种证件第一步:根据证件类型下载对应模板,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信息第二步:批量上传证件照。

(二)申报人员证件所需信息按照网页办证须知填写。人像批量上传,需注意:①照片名称必须与申请人的证件号码(身份证号、护照号等)完全相同,如有不同将导致图片上传失败;②电子照片文件以身份证号或证件号命名,尺寸为240px * 300px,照片大小在200KB至400KB以内,需以jpg格式上传;③人像照片必须为白底的近期标准证件照,正脸,人脸大小占整张照片1/3以上,表情正常,不可带墨镜、化浓妆,不可出现多人脸。

(三)参展证申报,由兰洽会组委会向各代表团、各参展企业联络员提供录入帐号,由各代表团、各参展企业自行在网上填报。兰洽会组委会审核合格后打印证件并发给团组联络员,由联络员负责本团组证件发放。

(四)省外代表团证件由各对口指定接待单位联络员统一领取,省内各代表团证件由联络员统一办理。

(五)组委会各部于6月22日18:00点前在网上填报工作证、记者证等证件信息,由综合协调部负责统一办理发放。

(六)证件补办和变更说明:由于本届兰洽会采用实名制人脸识别系统,展会持证人员需在证件领取前完成人像上传方可识别入场,同时为了提高证件制作与领取效率,所有代表团单位若在证件申报系统关闭后补办或变更证件的人员,需填写《证件补办申请表》,由代表团单位领导签字,经组委会综合事务部(证件组)审批后1个工作日内进行证件补制。

(七)开幕式车辆通行证按照组委会最终确定参加开幕式宾客名单,统一发放给各部门和相关接待单位。

来宾证件(除参展证)、工作人员证件由组委会综合协调部(证件组)负责审核发放;车辆证件由宾客接待部(车辆服务组)负责审核发放;参展证、布撤展证、展馆服务人员证件、布撤展车辆临时通行证由展览事务部(现场办公室)负责审核发放;志愿者证件由团省委负责审核发放;门禁系统的调试由综合协调部证件组和展览事务部现场办公室负责,会期使用由展览事务部现场办公室负责监督管理。

(八)接待工作车辆通行证按照接待工作实际要求发放。出席大会相关活动的副省级及以上领导所乘车辆,1车1张通行证。牵头组织专项活动的省内各单位每家4张通行证,省外办、省工商联另行核定;省政府驻外办事处、外地驻甘商会、各省甘肃商会每家2张通行证;省内市州代表团每家10张通行证;外省市区代表团会期带入兰州的车辆所需通行证另行处理,原则上每个代表团不超过3张;兰洽会办公室租用为大会提供服务的车辆,根据实际数量和用途申报相应的通行证。

五、相关要求

(一)出席开幕式暨丝绸之路合作发展高端论坛、参加欢迎会等重要活动的领导与来宾,必须凭证件和组委会发放的相关请柬到场就位;其他论坛和活动须凭请柬入场。

(二)展馆门禁系统。由持证人员在展馆门禁闸机上扫描证件二维码,人脸识别后入场;持证人员可重复使用出入闸机。所有证件一人一证,不得涂改、借用、转让、倒卖,如发现此类现象,组委会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网上预约购买门票。观众可提前在“兰洽会在线”或“投资甘肃”微信公众号预约购买门票,现场扫码进馆。

(四)微信购票系统。观众现场扫码后进入微信购票小程序,在填写相关信息注册后购买门票,使用电子门票扫码进馆。

(五)除持参展证件的人员可在展馆各自展位内进行商品销售、推介外,其他证件持有者不得进行商品销售和推介。

(六)各单位应按照核定的数量申领相关车辆通行证。车辆通行证不得随意转借和涂改,若因此发生相关治安、刑事、涉暴涉恐案件,由领证单位承担相应责任。持证车辆必须按照统一要求,在指定时间、区域通行和停放,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民警现场指挥。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  0931—8831085、13919888166

 0931—8831085、13919182514

传真电话:0931—8831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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