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省外和境外大型展会资源,加强我市投资环境、重点产业、招商项目和名优特新产品的对外宣传推介,深入推进经贸洽谈交流、产业对接合作,进一步拓展招商引资渠道,根据全市省外境外展会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办法。
一、展会类型
(一)政府主导型展会
1.由省商务厅组织参加的展会,按照工作隶属关系,我市参会任务一般由市商务局牵头,我办配合承担拜访意向投资企业、参与推介会筹办等部分工作任务。(如进博会、厦洽会、服贸会);
2.由省贸促会组织参加的展会,按照工作隶属关系,我市参会任务一般由市贸促会牵头,我办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如中国国际食品和饮料展览会、无锡新能源大会);
3.由省经合局组织参加的展会,按照工作隶属关系,我市参会任务由市政府合作交流办牵头,全面负责参会参展工作。(如青洽会、广博会、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西安)、西博会);
4.对其他由展会组委会临时邀请我市参加的展会,根据会议主题,一般由相关市直部门牵头负责,我办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如市工信局牵头的哈尔滨装备制造业博览会、市农业局牵头的中国(南昌)绿色食品博览会、市文旅局牵头的深圳文博会、市交通局牵头的中国轨道交通和装备制造博览会)。
(二)纯市场化运作展会
如各类车展、商品展销会、糖酒会等,一般由商协会、企业自行参加。
本规则所针对的展会类型主要是:由市政府合作交流办牵头负责,单纯参会参展或者参会参展、同时举办我市专场招商推介会的省外境外展会。
二、任务分工
(一)单纯参会参展类型展会。由会展科牵头,做好与省上牵头部门或展会组委会的沟通衔接,向各区县、园区,市直有关部门印发参会通知,汇总参会企业、展品、人员信息,协调展品展位,领取发放参会证件,制定我市参会总体工作方案和领导出席活动安排等工作;展会举办城市所在区域对应的专业招商科室、驻外招商办负责参会领导拜访意向投资企业、开展招商活动的统筹组织工作。
(二)参会参展+专场招商推介会类型展会。1.参会参展板块:工作任务由会展科牵头负责,同时制定全市参会总体工作方案。2.专场招商推介会板块:(1)推介会方案、主持词、领导讲话的起草、报审,参加推介会的宾客邀请落实、汇总统计,领导拜访企业的筛选确定,拜访企业和举办推介会的专项汇报等工作由展会举办城市所在区域对应的专业招商科室、驻外招商办负责。(2)推介会举办场地的选定、租赁,会场桌椅布置、桌签摆放、LED大屏和音响设备租赁调试,欢迎大牌、签到册的制作,参会人员的签到、名片收集,会场周边氛围营造和宣传材料分发,媒体记者邀请和会议同步直播,会议举办过程中各个流程的把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会务工作由会展科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会展科要在每年年初结合往年参会效果和企业需求,制定组团参加省外境外展会安排表,谋划好专场招商推介会的举办时间、地点等事宜,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机关招商科室和驻外招商办做好筹备。
(二)组展工作要突出主题,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精心组织我市特色企业参会参展,积极引导企业走出去,开展投资贸易洽谈,促进项目合作。
(三)参会参展各部门、科室和驻外招商办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缩参会人员,反对铺张浪费,节俭办会,提高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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