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经合机总支发〔2017〕7号
中共兰州市经合局机关总支部委员会
关于开展好2017年第三季度
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各党支部:
根据《兰州市直机关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和市直机关工委要求,现就开展好2017年第三季度组织生活会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时间安排
各党支部第三季度组织生活会从2017年9月21日开始,至2017年9月29日结束。以党支部为单位,参加对象为各党支部全体党员。
二、目标要求
本次组织生活会以“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做敢于担当乐于奉献的共产党员”为主题。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基础上,坚持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治转提”、“三纠三促”专项行动为抓手,以虞海燕、金晋哲和党政文案为反面教材,深刻反思,深入查摆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细致整改,进一步提高全体党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四个意识”,进一步激发全体党员敢于担当乐于奉献的精神,在服务招商项目、服务投资客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会前准备
(一)组织学习(2017年9月21日)
根据本次组织生活会主题,各党支部要认真确定学习篇目,既要学习中央和省、市委近期相关文件会议精神,也要向以廖俊波、黄大年为代表的优秀共产党员学习,还要从虞海燕、金晋哲、党政文等反面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学习方式采取自学、讨论和集中学习等形式,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天。
(二)征求意见(2017年9月21日)
各党支部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访谈等形式,征求党员干部对每名党员的意见建议。
(三)反馈意见(2017年9月22日)
各党支部对收集到的意见进行认真梳理,由党支部书记分别向每名党员“原汁原味”地进行反馈。
(四)谈心谈话(2017年9月22日)
各党支部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支部和党员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有组织地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一是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每名党员都要谈心。二是支部委员要互相谈心。三是党员彼此之间也要谈心。四是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要上门谈心,主动关怀、听取意见。要谈与优秀共产党员的差距与不足,谈自身和对方问题的具体表现,谈改进提高的意见建议,谈透问题、沟通思想,营造开好组织生活会的良好氛围。
(五)撰写材料(2017年9月25日)
各党支部负责汇总梳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召开党支部会议集体把脉会诊,一项一项讨论分析,找准找实存在的突出问题。党支部班子撰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支部委员和其他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提纲。要对照“四个合格”要求,以书面形式汇报个人学习、生活、工作及作用发挥情况,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和下一步打算。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上级党组织指出的问题要明确回应。
四、会议议程
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会议,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2017年9月26日下午2点)
1.通报情况。由党支部书记通报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情况。
2.自评互评。每名党员对照“四讲四有”标准,实事求是地做出自我评价,主要是开展自我批评。党员之间互相开展评议,主要是开展相互批评,重点摆问题、提意见,但不能搞人身攻击。一是支部书记带头开展自我批评,然后其他班子成员和党员对其开展批评,批评后其本人对认领问题进行表态;二是其他班子成员和党员都逐一开展自我批评,每名党员自我批评结束后,其他党员逐一对其开展批评,批评后其本人进行认领问题表态。
3.上级点评。由上级党组织领导对党员大会召开情况进行点评。
批评主要聚焦对党忠诚、干净干事、敢于担当、乐于奉献,联系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把自身存在的问题讲清楚,点到具体人具体事,是什么问题就摆什么问题,把问题根源讲透彻,把整改措施讲具体。
五、会后整改
针对组织生活会中查摆出来的问题,各党支部和每名党员都要高度重视,从现在改起,边查边改、即知即改、立说立行,不等待观望,不敷衍塞责,迅速制定整改台账,全面开展整改。对问题的整改,党支部书记要负总责,其他党员要自觉担责,严格明确整改事项、目标、措施、责任和时限,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六、有关要求
(一)落实责任。召开组织生活会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全体党员都要端正态度,把能否开展好这次活动作为检验支部堡垒作用和党员党性的重要依据。党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研究,细化方案,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二)严把程序。各党支部要严把程序关,严格按照会前准备、召开会议、会后整改三个规定动作开展,对各环节具体要求认真执行,要认真做好各环节会议记录、资料完善工作。
(三)加强教育。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引导党员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参加组织生活会,正确对待自身存在的不足,正确对待群众提出的意见,正确对待党组织指出的问题,进一步增强主动担当、服务招商的自觉性。
2017年9月29日前,各党支部要将第三季度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报局机关党总支。
中共兰州市经合局机关总支部委员会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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